一、依據內政部 111 年「暑期保護青少年─青春專案」執行重點工作計畫辦理。
二、為推動「暑期保護青少年-青春專案」,強化青少年兒少法治觀念、提升其自我保護能力,提醒青少年學生人身安全之重要性,請各機關於 111 年 7 至 8 月將附件兒少性剝削防制及反毒宣導標語「兒少性剝削防制,人人有責-兒少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兒少隱私照片;拒絕毒品危害,生活多彩多姿」置於機關及社區之網站、跑馬燈或佈告欄,並請於 111 年 8 月 1 日(星期一)前將宣導成果(含照片)免備文逕傳承辦人電子郵件信箱: miaochen@mail.tainan.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