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轉知財團法人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 113 年度獎助學金,請查照。 | |
一、依據財團法人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 113 年 8 月 21 日陽社字第 1130000425 號函辦理。
二、申請時間:113 年 9 月 1 日起至 113 年 10 月 2 日止。
三、申請方式及對象:
(一)陽光獎助學金 1.一律網路申請 2.申請對象: (1)顏面損傷或重大燒傷之社會人士 (2)顏面損傷或重大燒傷,且目前在學之高中職以上學生(此項適用日、夜間部、補校及在職專班之高中職及大專院校) (二)陽光獎 1.採紙本郵寄申請 2.申請對象: (1)國小以上在學學生。 (2)學生本人或父母任一位為重大燒傷或顏面損傷者。
(三)萬足燒傷勞工子女-大專生獎助學金 1.採紙本郵寄申請。 2.申請對象:需父母任一方為重大燒傷,且須為勞工身分之在學子女申請。
四、旨案聯絡電話: 04-24637999 分機 213 黃容琳。
五、其餘資訊,請參閱財團法人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網址(https://scholarship.sunshine.org.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