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422
  • slider image 418
  • slider image 423
  • slider image 408
  • slider image 410
  • slider image 409
  • slider image 399
  • slider image 400
  • slider image 401
  • slider image 403
  • slider image 404
  • slider image 406
  • slider image 414
:::
重要 管理員 - 教務 | 2016-01-25 | 點閱數: 391
主旨:檢送 106 學年度起入學高級中等學校學生適用之「臺南區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積分對照表」1 份(如附件),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旨案業經 104 年 11 月 19 日「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入學推動工作小組第 3 次會議」及 104 年 12 月 10 日「臺南市 104 年度教育審議委員會第 2 次會議」決議通過,相關修正(相較 105 學年度)說明如次: (一)調整競賽成績總分:競賽成績由現行 20 分調整為 10 分。 (二)調整獎勵紀錄總分:獎勵紀錄總分由現行 10 分調整為 15 分,每支嘉獎(警告)由 0.25 分調整為 0.5 分;每支小功(小過)由 0.75 分調整為 1.5 分;每支大功(大過)由 2.25 分調整為 4.5 分。 (三)調整服務學習計分:服務學習總分維持現行 15 分,惟每小時服務分數由 0.25 分調整為 0.3 分。 (四)刪除幹部任期項目。 (五)調整多元學習表現總分:多元學習表現競賽成績、獎勵紀錄、服務學習、社團參與、體適能由現行總分 70 分(105 年含幹部任期)最高採計 50 分,調整為總分 60 分最高採計 50 分。 二、前揭修正項目將併同訂入「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作業要點」、「臺南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免試入學超額比序多元學習表現採計原則」,惟屆時教育部相關法規如有變動,將依教育部規定修正。 三、請務必確實轉知所屬,如校內有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亦請併同轉知。
網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站立場,對於發言內容,由發表者自負責任。
發表者
樹狀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