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3 年 8 月 1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30081325A 號函辦理。
二、本計畫修正內容摘述如下:
(一)計畫目標:
1、 103 年及 104 年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男女學生吸菸率量化目標較 102 年學生實際吸菸率各降 1%。
2、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戒菸種子師資之比率提升為 100%。
3、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吸菸學生戒菸教育之執行比率 103 年提升為 50%, 104 年為 60%。
(二)實施策略及具體作法:
1、菸害防制教育策略:各級學校校長應支持菸害防制政策,並經校務會議通過訂定校園菸害防制計畫(含獎勵措施);請學校加強教育與衛生單位合作,並協助宣導菸捐、菸價與學生吸菸率之關係,及結合當地醫療機構,定期舉辦吸菸教職員工生之 CO 檢測。
2、營造無菸環境策略:運用健康促進學校模式辦理菸害防制增能研習、進行專家輔導等方式,營造無菸校園。
3、戒菸教育策略:各級教育行政機關應辦理有關戒菸教育及生活技能之訓練;各級學校應辦理吸菸學生成功戒菸獎勵及鼓勵措施。
三、請各校詳閱修正計畫並依規定落實菸害防制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