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習
顏巧芝
-
輔導
|
2021-05-06
|
點閱數:
422
- 依據本市「110年度輔導主任或組長、輔導教師及專業輔導人員在職進修課程計畫」辦理。
- 第2場次研習相關訊息如下:
- 主題:「少事法修法後的因應作為」
- 時間:110年5月26日(星期三)上午8:30至下午4:10
- 地點:公誠國小教師研習中心(1樓視聽教室)
- 講師:彰化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方惠生主任
- 對象:本市中小學輔導人員及專輔人員,預計100名;各校報名人數至多三人。
三、第 3、 4 場次研習相關訊息如下:
- 主題:「創傷知情工作坊」
- 時間: 110年 6 月 2 日~~6 月 3 日上午 8:30 至下午 4:10(溪北場), 110 年 6 月 23 日~~6 月 24 日上午 8:30 至下午 4:10(溪南場)
- 地點:溪北場--公誠國小教師研習中心(1 樓視聽教室),溪南場--輔諮中心(3 樓階梯教室)
- 講師:洪文惠臨床社工督導
- 對象:本市中小學輔導人員及專輔人員,溪北場預計 100名,溪南場預計 80 名,各校報名人數至多三人。溪南場中心專輔人員(社工師)必參加。
- 第 3、 4 場次請擇一參加。第 4 場次(溪南場)將申請社工師繼續教育積分認證。
- 報名方式:請於110年5月11日上午8時起至5月20日下午5時30分止,逕上「臺南市學習護照系統」研習代號【252652】【252659】【252669】報名。各場次報名額滿後,依序備取5名,備取者依通知再前往參加。本研習不受理現場報名。
- 請惠予貴校(單位)參加研習人員公假。
六、注意事項:
- 第3、4場次研習皆為兩日連續性之課程,可全程參加者方得報名。
- 報名後因故無法參加者,請於報名期間自行於學習護照系統取消;報名期限之後則來電通知承辦人,以遞補備取人員。
- 請參加人員自備環保杯,並遵守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等相關防疫規定。
七、本案聯絡人:學生輔導諮商中心鄭秀足教師,網電:69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