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4 年 4 月 8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40034577A 號函辦理。
二、旨揭簡章修正國立東石高級中學招生範圍及本市私立新榮高級中學停止招生,請貴校務必協助轉知所屬教師、學生及學生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