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南市 114 年強化學校交通安全教育相關工作計畫」及 114 年 8 月 27 日局務會議主席裁示辦理。
二、計畫目標:
(一)提升師生與家長之交通安全意識與自我保護能力。
(二)強化校園交通安全教育之深度與廣度,建立學生正確交通行為。
(三)建構多元宣導機制,擴大社區與學校合作推動效益。
(四)減少學童交通事故之發生率,維護學童通學安全。
三、辦理單位:本局、本市交通安全教育輔導團及所屬學校。
四、辦理期程:即日起至 115 年 7 月 31 日。
五、宣導議題內容:交通安全宣導議題有兒童安全教育、行人安全教育、乘客安全教育、自行車安全教育、微型電動二輪車安駕教育、防禦駕駛教育、大型車安全教育、高齡安全教育、教育課程模組推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