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 106 學年度起入學高級中等學校學生適用之「臺南區 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積分對照表」1 份(如附件),請查照 轉知。 說明: 一、旨案業經 104 年 11 月 19 日「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入學推動 工作小組第 3 次會議」及 104 年 12 月 10 日「臺南市 104 年度教 育審議委員會第 2 次會議」決議通過,相關修正(相較 105 學年度)說明如次: (一)調整競賽成績總分:競賽成績由現行 20 分調整為 10 分。 (二)調整獎勵紀錄總分:獎勵紀錄總分由現行 10 分調整為 15 分,每支嘉獎(警告)由 0.25 分調整為 0.5 分;每支小功( 小過)由 0.75 分調整為 1.5 分;每支大功(大過)由 2.25 分 調整為 4.5 分。 (三)調整服務學習計分:服務學習總分維持現行 15 分,惟每 小時服務分數由 0.25 分調整為 0.3 分。 (四)刪除幹部任期項目。 (五)調整多元學習表現總分:多元學習表現競賽成績、獎勵 紀錄、服務學習、社團參與、體適能由現行總分 70 分(1 05 年含幹部任期)最高採計 50 分,調整為總分 60 分最高 採計 50 分。 二、前揭修正項目將併同訂入「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 作業要點」、「臺南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免試入學超額 比序多元學習表現採計原則」,惟屆時教育部相關法規如 有變動,將依教育部規定修正。 三、請務必確實轉知所屬,如校內有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 亦請併同轉知。